項目 概況 |
項目名稱 |
盂縣萇池鎮(zhèn)南萇池村志誠石料廠40.0萬噸/年石灰?guī)r礦露天開采改擴建安全預評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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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地址 |
盂縣萇池鎮(zhèn)南萇池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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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所屬行業(yè) |
非煤露天 小型采石場 |
評價類型 |
安全預評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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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簡介 |
項目基本情況: 盂縣萇池鎮(zhèn)南萇池村志誠石料廠為多年生產礦山,成立于2013年,經營范圍為石灰?guī)r露天開采;石料加工、銷售等。法人代表趙樹明,公司類型為個人獨資企業(yè)。 由于原礦區(qū)與盂縣石源石料廠礦區(qū)相距較近,經陽泉市規(guī)劃和自然資源局組織兩礦山協商,將兩礦山礦界作出調整,滿足了“相鄰小型露天采石場礦界距離不得小于300m” 的要求。本次換發(fā)的采礦許可證,礦區(qū)范圍、面積、生產規(guī)模均進行了調整。 按照國家安全監(jiān)管總局令第36號令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的要求,山西亨瑞建筑設計研究院2020年10月為該企業(yè)編制了《盂縣萇池鎮(zhèn)南萇池村志誠石料廠40.0萬噸/年石灰?guī)r礦露天開采改擴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》,設計生產規(guī)模40萬t/年。 礦區(qū)北部為國有林地;礦區(qū)東部為盂縣石源石料廠,距離約312m,該石料廠新修建的工業(yè)場地和料棚距礦區(qū)編進260m;礦區(qū)東部340m有外部運輸公路。礦區(qū)外北部100m有歷史遺留下來的破碎設施,現已廢棄不用。現有的工業(yè)場地在礦區(qū)外30m處,距離現有采場邊坡60m。除此以外500m范圍內無鐵路、橋梁、隧道、學校、名勝古跡、旅游風景區(qū)、高壓輸電線路等設施,也無地埋設施。 該建設項目性質為改擴建項目,《可研報告》確定的開采方案為:建設項目采用露天開采,汽車運輸礦巖的開拓方式,建設規(guī)模20.0萬t/年?!犊裳袌蟾妗吩O計兩期開采,一期采用從上至下分層開采,二期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。 接受評價委托后,我公司針對盂縣晉寶盛建材有限公司20.0萬噸/年石灰?guī)r礦露天開采改擴建項目成立了評價組,于2020年12月25日到現場收集相關資料,察看工程情況。評價報告編制過程中,經過評價部、技術負責人、過程控制負責人三級審核,旨在使報告達到內容全面、條理清楚、客觀公正,力求通過分析、預測,查找出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、有害因素的種類和程度,提出針對性、可操作性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。 該項目主要存在以下危險、有害因素: 輛傷害、機械傷害、滑坡和坍塌、爆炸、高處墜落、物體打擊、水災、火災、粉塵、噪聲、電氣火災、觸電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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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機構及項目組情況 |
評價機構 |
山西智博安環(huán)科技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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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質證書 |
APJ-(晉)-006 |
資質有效期 |
2025年6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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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組組長 |
張書杰 |
礦 建 |
S0110410001101920025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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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組成員 |
張秀麗 |
安 全 |
17000000003004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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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澤勝 |
水工結構 |
08000000002028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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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 雷 |
電 氣 |
11000000003035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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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肖彪 |
采 礦 |
S01101300011019300047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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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雯青 |
通 風 |
110000000030248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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閆永鋒 |
地 質 |
11000000003035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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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建國 |
機 械 |
080000000010057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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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負責人 |
魏秀泉 |
過程控制負責人 |
劉玉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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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編制人 |
張書杰、蔡肖彪 |
報告審核人 |
張 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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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現場 |
現場勘驗人員 |
張書杰、蔡肖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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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勘驗時間 |
2020年10月30日 |
現場勘驗圖像影像 |
查看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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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結論 |
1、該工程規(guī)劃合理,選址得當,生產布局合理,工藝流程可靠。 2、安全預評價報告通過預先危險分析法,找出了該建設工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、有害因素,確定了其危險、危害等級。通過采用安全檢查表評價法可知,該項目從安全生產的角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(guī)、標準、規(guī)章、規(guī)范的要求。 3、建議建設單位、設計單位應在該工程設計、施工等各環(huán)節(jié)對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給予高度重視,對本報告以及可研報告中提到的安全措施逐一落實,嚴格執(zhí)行建設項目“三同時”規(guī)定,為該工程建成投產后的安全可靠運行提供保障。 4、根據以上評價結果,山西智博安環(huán)科技有限公司認為:盂縣萇池鎮(zhèn)南萇池村志誠石料廠40.0萬噸/年石灰?guī)r礦露天開采改擴建項目在落實《可研報告》以及本評價報告所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的基礎上,潛在的危險、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的控制,工程風險能夠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圍。經過對本項目的安全預評價,確定本項目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、標準和規(guī)范的要求,該工程在安全上是可行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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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簽發(fā) |
報告簽發(fā)人 |
趙軍英 |
簽發(fā)時間 |
2020年11月30日 |